“哎!我再也不喝酒了,这杯酒真的贵!”驾驶人余某后悔的感叹道。
11月5日,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常德市交警柳叶湖大队民警依法查处。
上午9时许,交警柳叶湖大队民警在省道S306柳叶湖执法站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二轮普通摩托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停下车很淡定的说:“交警同志,我没有违法,证件、保险都齐全,您看!”谈话间民警隐约闻到从驾驶人身上飘出一股酒味,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带至柳叶湖执法站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4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告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后,余某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懊恼道:“我每天早中晚每顿都喝一小杯酒,从来没出过事,也从来没被查过,以为早上不会检查!”随后,民警对余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相关法律常识和酒后驾驶的危害性。
开具罚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驾驶人余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严厉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严定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