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常德男子蔡某因“二次酒驾”被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查获。
当晚21时22分,常德交警直属四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辖区柳叶大道与朝阳路交叉路口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湘J2**65的小车行至该路口,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经现场酒精测试,驾驶人蔡某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酒驾。经过大队民警对驾驶人蔡某的信息查询,发现蔡某曾于2017年9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常德市桃源交警大队处罚,属于典型的“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了蔡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责令其15日内至大队接受处罚。驾驶人蔡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欧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