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当事群众如果对交警处罚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你无理辱骂交警妨碍其正常执法,挑战法律权威,可能你就要受到更严重的处罚了。
6月18日15时15分,常德交警直属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文杰、杨端带领警力在常德市城区人民路与红旗路交汇处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清爽行动”,严查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在要求一违规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拆除伞具的过程中,电动车搭乘人向某辱骂执法交警,造成大量市民围观,妨碍交警正常执法。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交警将向某带离现场,交属地派出所处理。
行政拘留
经教育,向某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向执勤民警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向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