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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顽瘴痼疾”重拳出击整治“超载”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6-16 15:15:18
摘要:为深刻汲取浙江“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6月15日,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针对“两客一危”车辆、货车非法超载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在辖区国省道组织开展“超载超限”整治行动,切实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上午11时许,一辆车号牌为湘J5***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省道S311柳叶湖执法服务站路段时,民警见车辆行驶得吃力,有超载的嫌疑,便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并指引...

 

为深刻汲取浙江“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6月15日,常德交警柳叶湖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针对“两客一危”车辆、货车非法超载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在辖区国省道组织开展“超载超限”整治行动,切实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上午11时许,一辆车号牌为湘J5***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省道S311柳叶湖执法服务站路段时,民警见车辆行驶得吃力,有超载的嫌疑,便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并指引车辆进行过磅称重。经过磅称重结果显示,该车实载52.25吨,而该车核载49吨,属于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质量未达30%的交通违法行为。刚查获该车不久,后面有连续驶来了两辆重型罐车,民警依法对其拦截检查,进行过磅称重,这三辆车都存在同样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等3名驾驶员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当天,大队共查获超载违法行为3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0余起,切实消除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起良好的整治效果和广泛的震慑作用。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上路行驶等于移动的“定时炸弹”,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希望广大车主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真正认识到超载超限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行为,安全驾驶。(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严定群)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