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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三轮摩托车“装甲”上路 交警查获除隐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3-23 15:18:01
摘要:3月22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城区高泗路查获一辆三轮摩托车。该车存在车厢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民警及时查处,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天早上9时17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柳叶大道桃花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0R***的三轮摩托车存在车厢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执勤警员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接受检查。检查中,警员发现三轮摩托车车身周边装满...

 3月22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城区高泗路查获一辆三轮摩托车。该车存在车厢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民警及时查处,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早上9时17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柳叶大道桃花源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0R***的三轮摩托车存在车厢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执勤警员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接受检查。检查中,警员发现三轮摩托车车身周边装满了不锈钢防盗网,货物只用简单的绳索固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装载的货物不但超出了车厢高度,长度和宽度也均超出了车尾和头部及车身两侧,驾驶人在行驶转弯时很容易造成重心不稳,无法操控车辆而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非常危险。经查,驾驶人鄢某,心存侥幸心理,并不认为这样做是违法行为。随即,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指出其违法危害,要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文明出行。

车辆检查完毕后,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之规定,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要求驾驶人当场卸掉超出的部分货物。(记者:邱琪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