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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重型水泥罐车酿事故负全责 车属公司及两管理人员被追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6-09 17:05:16
摘要:6月7日,从常德市武陵区“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获悉,“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出炉。调查报告称,在2021年3月13日发生在常德市城区高泗路,车牌为湘J2D311水泥罐车与人力三轮车相撞,致驾驶人李某仙死亡的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黎某珍负事故全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肇事水泥罐车所属公司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及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某、公司...

 

6月7日,从常德市武陵区“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获悉,“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出炉。调查报告称,在2021年3月13日发生在常德市城区高泗路,车牌为湘J2D311水泥罐车与人力三轮车相撞,致驾驶人李某仙死亡的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黎某珍负事故全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肇事水泥罐车所属公司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及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刘某君等负相应责任,将依法被追责。

2021年3月11日早上4时40分许,湘J2D31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黎某珍按公司安排,驾驶车辆从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出发,运送混凝土到武陵区高泗路翰林府施工工地,大约5时30分左右到达工地,并在指定地点卸载混凝土后,5时57分黎某珍驾驶车辆沿翰林府工地由南向北左转弯驶入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此时李某仙驾驶人力三轮车沿高泗路由西向东缓慢行驶,5时58分李某仙骑着人力三轮车已靠近了湘J2D31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前侧右部,导致湘J2D31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前侧右部与人力三轮车的右侧中部相撞。黎某珍发现不对劲,立即停车并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其驾驶的湘J2D31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尾后有一辆人力三轮车被挂倒,车辆右侧倒着一位受伤的老人。6时20分,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同时常德市第一中医院的急救车辆也赶到事故现场,并将伤者运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武陵区成立“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开展深度调查,详细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经查,湘J2D31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黎某珍驾驶机动车对路面情况注意观察不够,且进出道路时,未减速或者停车瞭望,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路口未减速通行是形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驾驶人黎某珍负事故全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来的车辆所属公司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经事故深度调查组调查发现,首先,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公司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与驾驶员签订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在每月召开的驾驶员安全会议上存在以会代培,且无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的结果;该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不强,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责任。其次,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只建立了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岗位责任制,存在未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再次,刘某君作为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员,负责召集驾驶员每月安全例会和学习;负责公司车辆的营运管理、车辆调度和拟定公司的基本制度及具体的规章等工作;其对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未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

武陵区“3.1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车属企业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某和安全管理人员刘某君等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武陵区应急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某和安全管理人员刘某君等进行相应处理。

对此,调查组还给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是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杜绝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一切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措施。

二是常德市翔竣运输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等措施,有效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维护相关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车辆安全隐患,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坚决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要从严要求、从严考核、从严管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以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倒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预防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记者:胡林霞 通讯员:刘小满 苏莹)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