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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件“马甲”照样认得你! 常德一拼装三轮车被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7-23 09:12:20
摘要:使用电动三轮车车架加装发动机,改装成一辆活脱脱的“机动车”,以为可以掩人耳目不被交警发现,没想到自欺欺人,还是被查。7月22日上午,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拼装机动车,该车不仅没有注册登记,也没有购置交强险,驾驶人杨某文还存在“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做出罚款1200元加双倍保费的罚款。驾驶人杨某文还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和15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

 使用电动三轮车车架加装发动机,改装成一辆活脱脱的“机动车”,以为可以掩人耳目不被交警发现,没想到自欺欺人,还是被查。


7月22日上午,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辆拼装机动车,该车不仅没有注册登记,也没有购置交强险,驾驶人杨某文还存在“准驾不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做出罚款1200元加双倍保费的罚款。驾驶人杨某文还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和15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违法查获现场

前轮改装部件

加装汽油发动机

当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市城区洞庭大道德景园附近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这时一辆外形“电动三轮车”沿洞庭大道由西向东驶来。民警立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名叫杨某文,持E证。在进一步检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车架、外观形似电动三轮车,其方向、前轮、减震器等为某牌摩托车配件,在座位底下私自加装了汽油发动机和传动部件,是一辆真真切切的“拼装机动车”。经询问得知,该车是杨某文在火车站附近购置而来,主要用于在城区送货用。

民警现场指出了违法危害,对驾驶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做进一步处理。驾驶人杨某文驾驶“持准驾车型为其他车型的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项违法行为,将分别面临驾驶证记满12分、罚款500元、可处15日内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500元,扣车、罚款200元,罚款双倍保费,合并处罚款1200元加双倍保费、吊销驾驶证和15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刘小满)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