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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查获电动车“原装”雨篷 照样罚款50元并拆除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9-02 11:24:47
摘要:8月31日晚,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市城区开展巡逻防控夜查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雨篷一体化”电动自行车,经现场证实雨篷并非“原装”,而是商家自行安装。民警依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50元,并现场拆除,消除安全隐患。违法查获现场当晚,直属一大队大队长翦凝冰、教导员张帆带队在市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开展巡逻防控夜查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这时一位女士驾驶一辆...

 

8月31日晚,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市城区开展巡逻防控夜查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雨篷一体化”电动自行车,经现场证实雨篷并非“原装”,而是商家自行安装。民警依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依法对驾驶人处罚款50元,并现场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违法查获现场

当晚,直属一大队大队长翦凝冰、教导员张帆带队在市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开展巡逻防控夜查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这时一位女士驾驶一辆外形与其他电动自行车雨篷不一样的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专卖店销售的“雨篷一体化”电动自行车,雨篷是厂家“原配”的。民警对电动自行车参数进行了认真核查,在该车型出厂技术参数中,该车型配置并没有雨篷这项。

拆除加装伞具

民警依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依法对驾驶人驾驶私自加装改装雨篷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元,并要求现场拆除,消除了安全隐患。

车辆恢复原状

交警蜀黍提醒: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具或雨篷后,改变车辆原有结构,迎风阻力增大,侧风时骑行不稳,降低了驾驶安全性能和稳定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照相关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私自安装遮阳伞具或雨篷。市民朋友不要轻信商家所谓“原装”、“一体化”雨篷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刘小满)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