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酒驾违法行为不仅仅是危及自身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对他人造成潜在的威胁。
今年来,为切实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涉摩涉电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常德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辖区强力开展“八类车辆”重点违法整治,持续加大对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大队在依照相关法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将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曝光。
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会进一步强化日常整治的同时,加大警力调度,合理安排勤务,在路面战场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压实乡镇街道社区责任链条,在协同共治上强化合力;进一步推进不戴盔违法的自动抓拍自动录入和典型案例曝光等,坚持久久为公,全力以赴抓戴盔率提升,抓戴盔习惯养成。
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驾乘两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案例一
姓名:杨某
查处时间:2026年3月30日09时15分
查处地点:常德市城区朝阳路与洞庭大道交汇处附近
违法行为:驾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案例二
姓名:贵某
查处时间:2026年3月30日15时27分
查处地点:常德市城区滨湖路与芙蓉路交汇处附近
违法行为:驾驶两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案例三
姓名:郑某
查处时间:2026年3月30日17时23分
查处地点: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附近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小满
编辑:邱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