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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柳叶湖交警:召开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9-03 09:56:36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辖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8月31日,柳叶湖交警大队联合区宣教局和安监局开展了一次安全培训,辖区校车公司安全负责人和32名校车驾驶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现场会上,大队民警通报了校车检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校车进行了点名,要求尽快将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肯定了上学期全体校车驾驶员的工作,没有发现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杜绝...

 

为进一步提高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辖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8月31日,柳叶湖交警大队联合区宣教局和安监局开展了一次安全培训,辖区校车公司安全负责人和32名校车驾驶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议现场

会上,大队民警通报了校车检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校车进行了点名,要求尽快将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肯定了上学期全体校车驾驶员的工作,没有发现超员、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随后,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法律相关内容,通过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向全体参会人员讲解了校车超速、超员、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警醒校车驾驶员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做好“护花使者”的本职工作,确保辖区学生在新的学期里能高高兴兴的去上学,开开心心的回家。

大队内务中队中队长刘世加提出要求

最后,大队内务中队中队长刘世加对校车公司负责人及所有校车驾驶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校车公司要经常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时刻敲警钟提醒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二是驾驶员不得在行车过程中接听、使用手机。三是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发车前要对校车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杜绝“病车”上路。

通过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孩子的安全为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安出行,安全驾驶,确保师生安全。(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严定群)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