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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圆满完成辖区营运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2-26 10:09:27
摘要:为切实加强隐患治理,着力解决船舶救生设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6月20日起至12月20日,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湖南省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方案》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部署,通过广泛宣传,突出重点船舶,严格现场检验,圆满完成辖区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工作。一是积极组织部署。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时...

为切实加强隐患治理,着力解决船舶救生设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6月20日起至12月20日,常德市水运事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湖南省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方案》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部署,通过广泛宣传,突出重点船舶,严格现场检验,圆满完成辖区国内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部署。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行动。运用公司现场走访、微信群、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积极向辖区水上运输企业及船舶所有人,特别是客渡运公司宣传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多方协调联动。经前期摸排分析,客渡船舶是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的重点和难点,通过船舶检验人员与海事安检人员联合把关,以及与地方政府、交通港航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照专项检查行动要求,确保了辖区305艘客渡船、旅游船等载客船舶营运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源头监管。将救生设备生产厂家、救生设备船用产品证书查询相关事项告知到位,确保船东及船务公司买到合格放心的船用救生设备,以此推进船舶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

四是严格现场检验。对内河船舶开展营运检验时,发现船舶救生设备未经我国船舶检验机构产品检验或者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立即要求更换整改,更换完成前一律不予签发船舶检验证书。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完成船舶检验512艘,通过严格把关坚决纠正船舶救生设备缺陷,有效解决了营运船舶的救生设备存在配备数量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性能差、假冒伪劣多等突出问题,督促辖区水上运输企业及船舶所有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发展水平。(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张华 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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