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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6-21 15:41:11
摘要:近日,湖南省地方海事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的通知》,新修订的《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简称《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同期启用新版格式。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不再依据原有的轮机部“驾机合一”和“非驾机合一”来区分,取消机舱自动化程度申请及陈述;二是一般船舶甲板部配员...

 

近日,湖南省地方海事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的通知》,新修订的《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简称《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同期启用新版格式。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作了修订:

一是不再依据原有的轮机部“驾机合一”和“非驾机合一”来区分,取消机舱自动化程度申请及陈述;

二是一般船舶甲板部配员分档节点由原2000总吨及以上调至3000总吨及以上,轮机部取消了1500KW的节点,与《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与发证规则》和《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船舶登记划分相匹配;

三是将水手、机工职务的船员统一调整为“普通船员”,其岗位由企业自主安排,实际承担包含甲板部、轮机部等支持性工作;

四是实施内河船舶配员差异化管理模式,同一艘船舶可同时持有适用于不同适用范围的有效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对于J级航段及长江葛洲坝以上水域以及高风险的客船类、液货船类进行了区分和合理化调整;

五是对各配员标准相应的注解进行了更精细化和科学化修订。明确定义了“一般船舶”、“连续航行作业时间”、“普通船员”,调整降低了拖(推)轮配员标准,删除了客运部人员概念,明确了负责旅客安全和应急工作的客运服务人员,完善了港内作业船舶、“车客渡运拖带组合体”以及游艇、摩托艇、快艇、公务船等6种类船艇的配员标准。(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卜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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