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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大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1-30 11:02:07
摘要: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增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11月28日上午,桃源县人大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并邀请部分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对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选取3个进行了集中审查。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残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沅水干流桃源段河道管理的通告》、《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桃源...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增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11月28日上午,桃源县人大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并邀请部分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人大(人大工委)对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选取3个进行了集中审查。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残联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沅水干流桃源段河道管理的通告》、《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并就制发文件的目的、背景作出了相关说明。与会人员就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文科参加集中审查会议,首先评价了3个被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出台很有必要性,制发质量较高,备案审查流程到位。他要求,县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的重要意义,按时向人大法制委报备规范性文件,对人大法制委集中审查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研究、仔细梳理,进一步修订并完善好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县人大法制委要每年组织1-2次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做好事后监督,不断增强人大法律监督的实效性,维护好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王译萱)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