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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人大:“问诊把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10-19 14:52:04
摘要:10月15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五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志晖主持会议。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13件,县人大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并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和流程,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10月15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五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志晖主持会议。

报告显示,2016年以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13件,县人大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并完善了备案审查制度和流程,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采取法制委初审、人大相关委办联审及法制委全会集中会审的方式,依职权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报送备案的113份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检察院报送备案的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深入细致审查,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五年来,县人大法制委共发出审查建议书10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本级规范性文件8件。

会议指出,县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统一受理,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县人大报备,备案审查制度的层级监督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有效保障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制统一,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五年来,桃源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部分规范性文件质量不够高、少数规范性文件报备欠及时、备案审查能力和力量需加强等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志晖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了肯定,他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也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要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落实党中央有关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推动桃源县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吴利琴)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