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身份。当事人各方互相指认交通事故发生时各方驾驶人的身份并进行确认。以避免冒名顶替和诈骗保险费的情况出现,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埋下隐患。
二、划定责任。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和当事人的陈述分清事故责任,当事各方必须到场,避免因当事一方不到场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如认为有幕后操作的嫌疑等等)。
三、程序步骤。当场告知当事各方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配合完善各类索赔资料。如无责方对赔偿有异议,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提起诉讼。
四、告知事项。告知对于事故车辆维修问题,有两个选择:
1、就地维修,由保险公司和修理厂结账;
2、当事人自己找汽修厂维修(包括4S店),当事各方互相结清费用,快赔中心不承担追讨费用的责任。
所有车辆维修费用必须以保险公司定损为准。
五、案结事了。结案、录入系统,当事各方签字,不就地维修的车辆签下承诺书。
今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不断汲取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开创全县快处快赔工作新局面。(洪振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