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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男子“二次酒驾”被拘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09:02:31
摘要:11月20日,澧县一男子再次饮酒后驾驶被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火连坡中队查处,驾驶人罗某被澧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当日晚21时32分许,火连坡中队在开展“冬季攻势”酒驾夜查行动中,民警在澧县澧浦路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逐辆检查,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湘J39***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罗某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民警随即对罗某进行酒精测试,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

11月20日,澧县一男子再次饮酒后驾驶被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火连坡中队查处,驾驶人罗某被澧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晚21时32分许,火连坡中队在开展“冬季攻势”酒驾夜查行动中,民警在澧县澧浦路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逐辆检查,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湘J39***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罗某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民警随即对罗某进行酒精测试,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民警又通过公安内网查询,显示罗某于2020年8月13日23时09分许,驾驶车牌号为粤A8N***的小型汽车在S256省道102公里桥头路段,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曾被公安机关处罚,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某因再次饮酒、无证驾驶2项交通违法行为,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5天、罚款2300元的处罚。 (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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