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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推进会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3-28 08:51:48
摘要:3月27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推进会,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9年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刘春主持,全体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会上,专职检委、公诉部主任沈成章宣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通报表彰了2018年度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副检察长蒋迅宣读了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考评考...

3月27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推进会,总结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9年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刘春主持,全体干警、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专职检委、公诉部主任沈成章宣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通报表彰了2018年度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副检察长蒋迅宣读了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考评考核办法。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总结2018年安乡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就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九项举措发起全方位攻势,一是重新调整成立检察长彭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和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安排专门力量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由公诉部两个办案组组成。三是成立专家指导组,由市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魏峥嵘及本院主要办案骨干组成,主要负责研讨疑难案件,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四是召开全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深入落实扫黑除恶工作;五是由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整改清单和整改意见完善工作台账;六是组织两次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七是将扫黑除恶纳入绩效考核和综治考评;八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表彰;九是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进一步挖掘黑恶势力线索,扩大办案成果。从日常办案中、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以及群众举报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延伸办案触角,扩大办案效果。

三是进一步深挖细查保护伞线索,加强打击保护伞工作力度。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打涉恶组织,也打后面的“保护伞”。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实现打深打透,除恶务尽。

四是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社会综治保驾护航。以专项斗争为牵引,重点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领域,形成打击攻势。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进一步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五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强与纪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定案标准,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情况反馈、提前介入、案件通报、重大疑难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机制。

六是进一步依法加快案件办理。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从快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

七是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严格依法办案。明确了对扫黑除恶案件8个方面的要求:1.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退补必须报分管领导后呈报检察长决定。2.起诉案件由部门研究后提请检委会研究讨论。3.不捕不诉案件须上报市检察院决定。4.必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在办案中严审细查,积极发现和移送案件线索,力争在打伞破网上取得突破。5.重大疑难案件经专家组和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集体研究。6.案卡填写须规范,尤其是涉黑涉恶案件。7.涉黑涉恶量刑建议必须报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8.判决结果必须向检察长汇报并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八是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案资源,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以“捕诉合一”为契机,探索组建涉黑恶犯罪案件办案团队,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

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政委托,党组副书记刘春就做好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院扫黑办要抢抓时间,全面做好查漏补缺、整改提升,补齐短板,确保以最扎实的工作、最良好的面貌迎接中央督导。(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刘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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