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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检察院办结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5-15 09:18:24
摘要:安乡县检察院为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特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办公室,聘请该县信义律师事务所两名执业律师为值班律师在安乡县检察院和县看守所值班,目前已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第一起案件。2019年5月14日,刘鑫淼容留他人吸毒案开庭审理,该案为安乡县检察院首例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该案由安乡县公安局侦査终结,以被告人刘鑫淼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査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月23日下...

 

安乡县检察院为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特设立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办公室,聘请该县信义律师事务所两名执业律师为值班律师在安乡县检察院和县看守所值班,目前已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第一起案件。

2019年5月14日,刘鑫淼容留他人吸毒案开庭审理,该案为安乡县检察院首例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该案由安乡县公安局侦査终结,以被告人刘鑫淼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査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月23日下午,刘鑫淼在安乡县深柳镇晨光宾馆开房,当晚刘鑫淼容留刘某、杨某、王某、金某等人在其开的房间内吸食毒品。次日13时许,刘鑫淼等人在该房间被公安民警查获,刘鑫淼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在开庭前,安乡县人民检察院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刘鑫淼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安乡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仅用了6天时间起诉至安乡县人民法院,法院在10天之内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免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只用了十分钟,当庭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了刘鑫淼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速裁程序的效率优势(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王莉)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