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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一品】宁舍百万金,但求子无恙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6-10 11:54:41
摘要:父爱,一个威严而又温暖的字眼,是朱自清笔下的《背影》,是《搭错车》里的“酒干倘卖无”,更是我们心中那温暖厚实的手掌和担起家庭重任的肩膀。法律不外乎人情,相较于通过揭露刑事案件中的罪恶来警醒世人,我更愿意发现并分享案中那些令人感动与温暖的地方。温暖才能赶走寒冷,阳光才能驱散黑暗。案件发生于2019年暑期的一个清晨。大三学生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离家吃早点,途径人行横道将被害人高某撞倒。高某因头触水泥路面而昏...

 

父爱,一个威严而又温暖的字眼,是朱自清笔下的《背影》,是《搭错车》里的“酒干倘卖无”,更是我们心中那温暖厚实的手掌和担起家庭重任的肩膀。法律不外乎人情,相较于通过揭露刑事案件中的罪恶来警醒世人,我更愿意发现并分享案中那些令人感动与温暖的地方。温暖才能赶走寒冷,阳光才能驱散黑暗。

案件发生于2019年暑期的一个清晨。大三学生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离家吃早点,途径人行横道将被害人高某撞倒。高某因头触水泥路面而昏迷,徐某立即报警并将高某送医。高某经全力医治后仍无法苏醒,被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

案情不复杂,但处理却一点也不简单。检验报告证实徐某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徐某系无证驾驶。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致人重伤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徐某的电动车没有购买任何事故保险。被害人家属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律、依标准向徐某提出了一百四十余万元的赔偿要求。这对于一个刚刚成年还未走入社会的青年来说,不啻天文数字。徐某的父亲虽已支付了二十万费用,但仍相去甚远,双方难以达成和解。案件似乎只能提起公诉,让法院判处徐某刑罚。

刑罚不应该是刑事诉讼的目的,而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直接对徐某提起公诉,他就会因为被判处刑罚而失去大好前程,而被害人家属也不能从没有实际收入的徐某那里取得相应赔偿。直接起诉,不能很好的保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形成案结事不了的局面。尽管知道达成和解的可能性很低,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承办检察官还是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

被害人家属在调解中坦言,他们并不是希望通过此事发一笔横财,为救治高某已花去四十余万,现在每天还要几百元,家中已没有值钱的物件可供变卖。徐某则悔恨自己酿成大错,却又无力赔偿,只好接受法律处罚。双方都讲出各自的难处,调解陷入僵局,陷入沉默。徐某的父亲沉思许久,终于站起来,望着自己的孩子,对被害人家属表态:作为父亲,愿意砸锅卖铁替孩子担起这份责任。被害人家属的要求不过分,但因没有投保,巨额赔偿没有第三方分担。自己出身农村,也没有太厚实的家底, 目前能凑到现钱大约四十万元,今后五年,每年再给十二万元,一共赔偿一百万元。“父亲对子女的爱是无限的,但自己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了,希望被害人家属放徐某一马。”徐父说完,一旁的徐母便不禁流下了眼泪,想必她的内心已是五味杂陈。

或许是有感于徐父这样顶天立地、敢于担当,或许是担心若不能达成和解,则得不到实质赔偿,被害人家属最终选择接受了徐父的方案,同意和解,并希望检察机关对徐某从轻处理。签署协议时,我看到徐父握笔的手微微颤抖,徐母早已泣不成声,不禁感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呐。

徐某的大意造成了两个家庭的不幸,但幸运的是他有这样顶天立地的父亲。希望读到这个案例的每一个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意识,莫让悲剧重演。人世间父爱无处不在,但不应该用悲剧来体现。(作者系安乡县人民检察院 张建平)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