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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新成立以来的第一份不起诉宣告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6-28 08:56:30
摘要:2020年6月26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玉芳姐姐工作室”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豪进行了不起诉宣告、训诫,这也是新工作室启用以来第一份不起诉宣告。向未成年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与被不起诉人谈话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2019年,17岁的小豪因为交友不慎,缺乏法律常识,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公安机关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至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因小豪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

 

2020年6月26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玉芳姐姐工作室”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豪进行了不起诉宣告、训诫,这也是新工作室启用以来第一份不起诉宣告。

向未成年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与被不起诉人谈话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

2019年,17岁的小豪因为交友不慎,缺乏法律常识,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公安机关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至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因小豪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有悔罪表现,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小豪在六个月的考察期内,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监督,通过每星期一次电话,每个月一次书面报告的方式向检察官汇报本人工作及生活情况。在考察期间,小豪在常德市一家餐饮店学习厨艺,深得同事和食客的喜爱。考察期满后,经了解,小豪遵纪守法,未有不良行为,故决定对小豪不起诉。

“玉芳姐姐”希望能帮助到更多迷途的少年回归健康向上的道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刘扬)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