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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领导干部领学促学,走深走实更走“心”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1-04-16 16:05:07
摘要: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检察机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筑牢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体安排,4月16日,津市检察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的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率先垂范,深学深研。集中学习现场本次集中学习,重点研读了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部分内容。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海龙带头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领学,徐成华...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检察机关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筑牢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体安排,4月16日,津市检察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的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率先垂范,深学深研。

集中学习现场

本次集中学习,重点研读了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部分内容。津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海龙带头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领学,徐成华、童星宇、蔡伊玲3名同志分别交流了心得体会。

王海龙同志领学《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王海龙同志在领学中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入学习党史,充分认识到学习党史的重要意义,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优良作风和实践经验坚定信念、凝聚力量。

干警交流分享心得

徐成华同志从增强法治信仰出发,讲述了法治信仰对于国家、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法治信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动力,要树立并增强法治信仰,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的自信。

童星宇同志从“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出发,提出“法律的最终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我们的法律应该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以人民的期待为导向,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社会公平公正。”

蔡伊玲同志说:“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学习党史,可以让我们回望过去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让我知道当日新中国成立不易,今日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

津市检察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干警同步互动交流”的集中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推动学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走心,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新动力。(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童星宇)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