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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携手环保部门共同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成功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07-16 12:10:43
摘要:7月14日,津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了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就嘉山工业园区甲苯泄露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问题进行了磋商。津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代表以及赔偿义务人参加了该会议。去年5月初,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中心在津市嘉山电排口取样监测发现,该电排口所排废水中甲苯含量严重超标。经调查,是由于园区一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甲苯泄露,洒落的甲苯通过该公司雨水管道流入嘉山电排...

 

7月14日,津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了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就嘉山工业园区甲苯泄露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问题进行了磋商。津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代表以及赔偿义务人参加了该会议。

去年5月初,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中心在津市嘉山电排口取样监测发现,该电排口所排废水中甲苯含量严重超标。经调查,是由于园区一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甲苯泄露,洒落的甲苯通过该公司雨水管道流入嘉山电排,最终流入澧水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磋商会就甲苯泄露损害结果、责任分担、修复方案、惩罚性赔偿以及后续生态修复责任等问题进行商讨。津市检察院根据客观损害程度与赔偿义务人的现实情况,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适用,给出了专业的意见建议,并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后续津市检察院将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持续跟踪关注《磋商协议》的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旨在通过和平磋商的方式就生态环境损害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稳妥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时有效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下一步,津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利用诉前程序,积极探索相关机制,为津市绿水青山筑牢法律屏障。(记者:邱琪 通讯员:罗思诗)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