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命:刘有仁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还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刘有仁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来源:常德检察
编辑整理:易赛楠
2021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命:刘有仁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还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刘有仁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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