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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检察院喜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11-06 12:12:40
摘要:近日,津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2014年至今该院连续两届获得此项殊荣。近年来,津市检察院控申科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干出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创建人民满意检察机关”的总目标,通过五个方面提高控申队伍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涉访舆情应对能力,为检察机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端正执法理念。全体控申干警牢固树立“理性、依法、规范、文明、平和、有效”的执法理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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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大厅接待中心

牢记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时刻不忘做好群众工作.JPG

牢记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 时刻不忘做好群众工作

远程接访室.JPG

远程接访室

检察长接待室.JPG

检察长接待室

检察长接待日程安排表.JPG

检察长接待日程安排表

检察官们忙碌的身影.JPG

检察官们忙碌的身影

 近日,津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2014年至今该院连续两届获得此项殊荣。

近年来,津市检察院控申科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干出一流业绩、打造一流队伍、创建人民满意检察机关”的总目标,通过五个方面提高控申队伍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涉访舆情应对能力,为检察机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端正执法理念。全体控申干警牢固树立“理性、依法、规范、文明、平和、有效”的执法理念。

二是提高执法水平。信访接待工作涉及面广,实际运用法律较多,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使每一件信访案件都能做到依法办理、不留瑕疵、不出问题。

三是通过程序、内容、秩序、行为多方面规范接访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行信访接待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求表达渠道的作用,严格执行法律,把符合法律规定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导入程序解决,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就地解决来访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依法表达诉求,构建和谐有序的信访接待秩序。

四是树立良好形象。参与接访工作的干警都要做到“理性、依法、规范、文明、平和、有效”的开展接访工作,树立检察机关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五是提高化解矛盾能力。促进涉检访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牢牢抓住“防、化、控”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提升控申干警发现苗头、提前预判的风险防范能力。(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张佳欢)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