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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款解燃眉之急 不料借出容易收回难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4-02 08:45:06
摘要:“非常感谢鼎城法院的法官们,把我讨要了两年多都没结果的债务,只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就办了下来。”当事人柳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2016年3月,某公司因需要资金周转,覃某便作为中间人介绍柳某给某公司借款200万元,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书》一份。协议到期后,某公司并未按时还款,覃某给柳某出具保证书一份。此后,某公司与覃某均未还款。柳某只好将某公司与覃某诉至鼎城区...

 

“非常感谢鼎城法院的法官们,把我讨要了两年多都没结果的债务,只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就办了下来。”当事人柳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2016年3月,某公司因需要资金周转,覃某便作为中间人介绍柳某给某公司借款200万元,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书》一份。协议到期后,某公司并未按时还款,覃某给柳某出具保证书一份。此后,某公司与覃某均未还款。柳某只好将某公司与覃某诉至鼎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在2017年判决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内一次性偿还刘某200万元,覃某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判决后,某公司未按期履行,柳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覃某及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财产调查,并冻结其名下所有账户。依法将覃某及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2年并对覃某及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2019年1月15日,该院正式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对某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拘留,依法拘留15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了错误。解除拘留后,在执行法官面前,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首次偿还了80万元,余下120万元分两次给付,半年内付清。

法官说法:根据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及连带责任人拒不履行的,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可。人民法院受理后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文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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