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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亲当天女方追加4万元彩礼 婚礼取消俩人还对簿公堂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6-19 16:30:05
摘要: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可是常德桃源的一名新郎何某,在迎亲当天却遭到了女方提出追加4万元彩礼的要求,何家不同意,结果原本一个大喜日子闹得双方不欢而散,婚礼也随之取消。没过多久,这对新婚夫妻再次因为彩礼钱对簿公堂。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审理该起离婚案件。据了解,新郎何某与新娘张某于去年2月经人介绍相恋,去年10月何某上女方家提亲,并给付了彩礼6万元和价值1.6万元的首饰。今年1月,俩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定...

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可是常德桃源的一名新郎何某,在迎亲当天却遭到了女方提出追加4万元彩礼的要求,何家不同意,结果原本一个大喜日子闹得双方不欢而散,婚礼也随之取消。没过多久,这对新婚夫妻再次因为彩礼钱对簿公堂。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法庭审理该起离婚案件。

据了解,新郎何某与新娘张某于去年2月经人介绍相恋,去年10月何某上女方家提亲,并给付了彩礼6万元和价值1.6万元的首饰。今年1月,俩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定好婚礼日子。谁知到了婚礼当天,何某前去张某家提亲时,女方突然要求再追加4万元彩礼钱,否则就不同意将张某嫁过去。对于张家的要求,何家感到十分气愤,不愿意再掏4万元彩礼钱。俩家互不退让,最终婚礼取消,双方不欢而散。

取消婚礼后,何某提出离婚,要求张某退还6万彩礼钱和1.6万元的首饰,但张某表示可以离婚,但钱一分都不退。无奈之下,何某只能起诉至法院,希望与张某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认为,何某与张某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应深知建立家庭的不易,不应视婚姻为儿戏。双方应加强沟通、理解,共同面对生活困难,进一步缓和夫妻感情,只要双方加强沟通,相信有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也对两人耐心劝解,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原告何某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故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宣判完毕后,承办法官又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进行了沟通,希望双方当事人及亲友能冷静思考,理性对待并积极化解婚姻矛盾。两个年轻人之间也应该相互体谅,慎重对待婚姻,莫把婚姻当儿戏!(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伍梦霞 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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