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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七旬堂兄弟因一堵墙起纠纷,法官多方做工作促和解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7-11 17:29:03
摘要:我记得我小的时候他两就经常闹矛盾,吵了大半辈子,现在我都快退休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没有丝毫缓和。”桃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时,该村村支书对执行法官这样说道。该案当事人孙甲与孙乙是堂兄弟,二人关系从小就很紧张,吵吵闹闹了大半辈子,2016年二人因相邻通行纠纷最终闹上法庭。孙甲与孙乙的房屋相邻,2010年,通过村组及孙甲、孙乙协商,将孙乙屋前的人行道拓宽为2.5米宽的公路,并一直通到孙甲家中。后...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他两就经常闹矛盾,吵了大半辈子,现在我都快退休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是没有丝毫缓和。”桃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时,该村村支书对执行法官这样说道。

该案当事人孙甲与孙乙是堂兄弟,二人关系从小就很紧张,吵吵闹闹了大半辈子,2016年二人因相邻通行纠纷最终闹上法庭。孙甲与孙乙的房屋相邻,2010年,通过村组及孙甲、孙乙协商,将孙乙屋前的人行道拓宽为2.5米宽的公路,并一直通到孙甲家中。后孙乙维修房屋时认为孙甲砍了他家的树枝,就将其屋前通往孙甲家的2.5米宽的公路填埋,仅留下不到1米的人行道,给孙甲出行及生活造成不便,经多次协商无果,孙甲将其表弟孙乙诉至桃源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孙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修建的围栏予以清除,恢复道路通行。但判决生效后,孙乙并未主动履行清除围栏的义务。2019年6月,孙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孙乙家中送达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孙乙态度强硬且拒绝签收。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执行时,邀请了该村村支书、该镇司法所所长等人一同前往,希望通过多方做工作,缓和双方矛盾,促使被申请人能够主动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该村村支书及该镇司法所所长等人做工作,孙甲与孙乙终于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办法,孙乙提出不同意拆除围墙,但可以出资9000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重修一条路方便孙甲出行,如未按时修通该路,且该道路车辆无法正常上下通行,孙乙同意按判决书内容将修建的围栏予以清除,恢复道路通行。孙甲也同意该方案,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村支书等人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李瑶瑶 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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