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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送达吃了“闭门羹”,远赴千里再开“调解门”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07-19 16:06:59
摘要: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珠海促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调解,该案当事人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并不住地对法官表示感谢。据了解,原告宋某曾经营鞭炮厂,黄某作为其厂内仓库管理员并代为销售烟花鞭炮,2016年年底,经双方结算,确认黄某经手销售的烟花尚有货款70000元未付,后黄某向宋某出示欠条一张,此后,黄某陆续向宋某偿还欠款共计20000元,余款50000元至今未付,宋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还款。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珠海促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调解,该案当事人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并不住地对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原告宋某曾经营鞭炮厂,黄某作为其厂内仓库管理员并代为销售烟花鞭炮,2016年年底,经双方结算,确认黄某经手销售的烟花尚有货款70000元未付,后黄某向宋某出示欠条一张,此后,黄某陆续向宋某偿还欠款共计20000元,余款50000元至今未付,宋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还款。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黄某未果,经多方查找,得知黄某之妻名下有房屋一套,遂前往,到达黄某家后承办法官见到了黄某母亲,并主动告知本次前来的目的,其母得知来意后,却将法院干警拒之门外,且拒绝再次沟通。吃了“闭门羹”的承办法官没有放弃,找来居委会治调主任和该小区物业经理作为在场见证人将文书留置送达,并希望其母能够配合将此事告知黄某。

当晚,黄某即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承认欠款一事,并表示因自己初赴珠海务工,暂无休假,无法回桃源开庭,且现在经济困难,希望能与宋某协商分期偿还剩余欠款。承办人将黄某意思转达给宋某后,宋某同意黄某分期偿还欠款的请求,提出必须要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各自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带领团队成员前往珠海寻找黄某,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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