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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巡回审判进镇政府 多方联动化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5-06 17:43:45
摘要: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开进了陬市镇人民政府,一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政府的会议室开庭审理,镇政府的副镇长、综治办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庭审。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某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陬溪法庭庭长艾艳萍办理,被告约定前期物业管理由原告服务,双方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建筑面积为44 042.36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3元/月。原告应...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开进了陬市镇人民政府,一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政府的会议室开庭审理,镇政府的副镇长、综治办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庭审。

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某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陬溪法庭庭长艾艳萍办理,被告约定前期物业管理由原告服务,双方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建筑面积为44 042.36平方米,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3元/月。原告应被告的要求于2018年5月17日正式入驻该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原告按合同约定管理该小区至今,被告未支付任何管理费用,截止2019年12月17日共欠前期物业管理费用1 087 846元。

案涉楼盘位于陬市镇墟场,由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已经影响到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当地政府对于该案也非常关心,陬溪法庭考虑到案件特殊性,便将开庭地点定在政府会议室。庭审调查结束后,双方都有着积极的调解意愿,承办人便休庭进行调解,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与承办人一起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通过“背靠背”的做工作,换位思考,要求双方既要考虑长期合作的问题还要考虑服务业主的问题,最终,此案当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并表示对法院及当地政府的工作满意和肯定。(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 黄政 )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