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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法院:执行突遇案中案,抽丝剥茧破坚冰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5-21 11:00:13
摘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四个月的努力,抽丝剥茧巧解案中案,顺利执结一起房产过户案件,了结了当事人多年来的一桩心愿。法院判决尽义务,凸显公平扶民心2000年9月,刘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于2012年8月在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原登记在刘某名下的常德市武陵区某处一套160多平米的住宅归李某所有,但刘某一直未协助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此,李某于2019年11月27日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四个月的努力,抽丝剥茧巧解案中案,顺利执结一起房产过户案件,了结了当事人多年来的一桩心愿。

法院判决尽义务,凸显公平扶民心

2000年9月,刘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于2012年8月在常德市鼎城区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原登记在刘某名下的常德市武陵区某处一套160多平米的住宅归李某所有,但刘某一直未协助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此,李某于2019年11月27日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协助李某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该案经法院审理,判令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李某将该房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在李某名下。刘某不服,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决。

执行遇阻现疑云,权证掉包房屋抵押惊现案中案

2020年1月7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法院判决书载明的所有权证号不对,且该房屋已被设置抵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执行法官立即查询抵押权证情况。发现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在某银行贷款10万元,用该房屋进行了抵押登记,银行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了该房屋的抵押权证,致使本案拟过户房屋出现了抵押权法律关系,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执行遇阻。

申请人遇执行困境无助哭诉,刘某被传唤巧舌如簧演苦情戏避执行

房屋被无故设置抵押,执行遇阻。申请人面临三种选择:一是向法院起诉刘某及银行,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抵押登记;二是向银行清偿,解除抵押后向刘某行使追偿权;三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抵押登记。申请人家庭困难,工资收入微薄,还需要抚养2名女儿。经过此次诉讼,已无经济能力再次起诉,更没有能力代为偿还10万元借款后主张追偿权。经过多方努力,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刘某,刘某声称做盼盼门生意,现在亏损严重,欠大量外债,没有经济能力,请求法院念其困难,给一年期限来履行。执行法官告知其抗拒执行的风险,给予15天时间尽快排除执行障碍,履行过户义务。

法院调查显真相,家底殷实故设障碍拒执现原形

经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在武陵区经营一家果蔬经营部,月收入1.2万元。另查,刘某将原在李某手中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以遗失为由登报挂失,将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原件注销,重新办理了新的不动产权证,致使法院判决书确认过户的原产权证号与新的不动产权证号不一致。刘某名下还有数套商业门面及住宅,仅有该诉讼标的物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其他房产均未办理抵押登记。另外,刘某在某银行自有存款达50多万,并办有30万元理财产品,在法院执行期间,于2月23日将该30万元理财产品取出。调查结果表明,刘某并非他所说的生活困难,而是家底殷实,生活优渥,刘某的抵押行为明显是在抗拒法院执行。

柳暗花明三管齐下,铁证如山百口难辩

执行法官经调查确认,刘某存在拒执作为,再通过认真查阅调查材料比对分析发现,发现刘某住房装修贷款情况不属实,存在恶意贷款行为,遂立即联系某银行负责人。经过多次沟通,该行最终同意提前催收贷款,通知刘某10天内限期还款。同时通过联系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督促刘某就虚假挂失进行情况说明。此时刘某仍心存侥幸,百般抵赖家庭困难无力履行,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刘某百口难辩,额头冒汗。执行法官就其面临涉嫌拒执刑事犯罪的法律风险及依据实际情况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况如实相告。在多层压力之下,刘某面色惨白,最终承认钱款已全部转移至自己现任妻子名下,自己名下无钱,无力履行。法院限其10日内必须处理完毕,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期限将至未至,刘某心有不甘提执行异议

银行催收、法院追责,期限将至等多重压力之下。刘某又施展拖字决,向法院提执行异议,以延缓时间对抗法院执行。执行裁判法官明确告知刘某执行异议的理由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在执行法官再次重申拒执的法律后果后,刘某惧怕追责,最终于5月8日匆匆向银行还款,并于当日解除抵押并撤回执行异议。至此,执行案件过户障碍全部清除。

人性化办案替当事人减损,案结事了当事人好评

5月9日,承办人再次向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告知李某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李某兴冲冲前往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需要交纳37000元税款,刚喜上眉头,却愁上心头。李某经济拮据,生活苦难,一大笔税款无从着落,李某无奈向法院求助。经与不动产中心及税务机关沟通,考虑到该案件不属于房屋买卖纠纷,系分家析产纠纷,李某可不用额外支付过户税款,但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字确认及带上房产证原件。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刘某,要求协助配合,带上房产证原件一同前往办理。经多次沟通,刘某最终同意前往。5月11日,在法院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字确认过户,顺利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通过四个月的努力,执行法官抽丝剥茧巧解案中案,破除障碍终顺利执结案件。(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