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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智慧法院”解决十余年分居案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5-28 12:02:00
摘要:

 

“你好,我是湖南省娄星区法院跨域立案联系人,我们这里有一件离婚纠纷案件属于你们法院管辖,现在是否方便接收?”津市法院立案庭干警与娄星区法院确认案件的管辖后,在十五分钟内完成案件接收,生成案号。随即制作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通过“闪信+短信”,原告当日便收到了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实现“人在家中坐,文书从短信中来”,通过扫描缴费通知书上的二维码,原告在家中即完成了诉讼费的交纳。

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均为六十多岁的老人,所谓少来夫妻老来伴,法官想要尝试调解看两位是否能和好如初,可是却在一开始就遇到了难题: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方式不是本人,原告目前也不清楚被告的相关情况。承办法官根本无法联系被告,也就无从谈起组织调解。

找人难一直是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来,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出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本案通过收转发平台的协查找人功能,成功联系到了被告。承办法官也因此得知,双方已经异地分居十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在此期间被告也想联系原告离婚,但苦于一直联系不上原告,现在通过法院,他们有了沟通的桥梁,双方都愿意离婚。

剧情完全出乎法官意料,原来双方都想离婚。法官由一开始的想要调解和好到最后的调解离婚,心中不免无限叹惋,但也只能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因原告身在娄底,来津市法院也是路途遥远,且本身年岁已高,不便再来回奔波,承办法官转委托调解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派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多元调解小程序开展远程视频调解。两位老人相隔千里,十余年后再次相见,没有想象中的无语凝噎,反而都是坦然和冷静。调解员在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涉及财产问题时得到否定答案后,确认双方都同意离婚,随即制作了调解协议,当场通过网络推送给双方确认协议无误,调解结束,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进行电子签名,法官于同日出具调解书。

一周时间从立案到结案,成功了却两位老人多年的心愿,得益于该院大力建设的“智慧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架起了“高速路”。(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周艳)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