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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女子离职后群发公司不实信息 吃了官司后悔不已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7-09 16:32:11
摘要: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是桃源迪文科技公司,被告罗某是该公司前员工,负责公司的人事招聘工作。因在工作中对公司不满,且在与公司离职协商过程中发生矛盾,罗某冲动之下向正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新进员工群发不实信息的短信,造成迪文科技公司招聘人员出现困难,迫于无奈,公司一纸诉状将罗某告上法庭。在接到法院传票后,罗某极为后悔并认识到自己一时的冲动对公司造成了影响,损害了公司的名誉,希望能...

 

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是桃源迪文科技公司,被告罗某是该公司前员工,负责公司的人事招聘工作。因在工作中对公司不满,且在与公司离职协商过程中发生矛盾,罗某冲动之下向正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新进员工群发不实信息的短信,造成迪文科技公司招聘人员出现困难,迫于无奈,公司一纸诉状将罗某告上法庭。

在接到法院传票后,罗某极为后悔并认识到自己一时的冲动对公司造成了影响,损害了公司的名誉,希望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迪文公司在考虑到罗某实际情况后,未要求其承担经济损害赔偿,仅要求其当面向公司道歉,并要求其向发送过不实信息的人再次发送信息告知罗某之前所发短息系虚假的,用以消除影响。罗某同意上述方案并当庭向迪文科技公司赔礼道歉,并在休庭后立即发送澄清短信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承办法官表示,罗某的行为对公司的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其未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上述后果,应为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在此也提醒大家,如果随意发布不实消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克制自己,千万不要因自己一时冲动发布不实消息,为自己徒增烦恼。(融媒体记者:易赛楠 通讯员:蒋青洲)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