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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做媒” 案结事了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09-16 08:43:38
摘要: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韶关某公司系从事废旧轮胎、橡胶加工的生产企业。原告李某长期按约定向韶关某公司提供废旧轮胎后,韶关某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韶关某公司尚欠李某货款418532元,在此结算之后,韶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了60000元。2019年11月4日,经双方再次结算,截至2019年11月4日,韶关某公司尚欠李某货款358532元,并由韶关某公司出具了结算单。李某多次催讨货款无果,故诉至鼎城法...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

韶关某公司系从事废旧轮胎、橡胶加工的生产企业。原告李某长期按约定向韶关某公司提供废旧轮胎后,韶关某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韶关某公司尚欠李某货款418532元,在此结算之后,韶关某公司向李某支付了60000元。2019年11月4日,经双方再次结算,截至2019年11月4日,韶关某公司尚欠李某货款358532元,并由韶关某公司出具了结算单。李某多次催讨货款无果,故诉至鼎城法院。

承办法官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由于韶关某公司因污染问题处于整治阶段,所以李某的货款迟迟不能支付。双方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后仍有分歧,将双方请到法院,面对面进行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予以支付。李某当场邀请韶关某公司的一行人员说:以前给你们送货时,都是你们招待我,今天也让我当当东道主,让你们尝尝我们的钵钵菜。韶关某公司爽快地答应了,并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感谢法官这个媒人,让我们双方都方便快捷地处理好这件事。(融媒体记者:赵凯 通讯员:庄伏云)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