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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大姑子暴力驱逐丧夫弟媳 法院判决息争端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20-10-28 16:26:15
摘要:弟弟去世后,为夺回父亲留下的房产,大姑子通过焊门、堆垃圾、破坏玻璃等方式驱赶弟媳,无奈之下,弟媳只得将大姑子起诉至法院。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件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据了解,郭某与申某系姑嫂关系,2017年,申某父亲去世,申某与其弟屈某某就母亲赡养及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约定母亲由弟弟赡养,涉案房屋归母亲所有,母亲死后归弟弟所有,后涉案房屋一直由其弟屈某某及郭某控制。2019年11月,屈某某因交通事故去世,...

 

弟弟去世后,为夺回父亲留下的房产,大姑子通过焊门、堆垃圾、破坏玻璃等方式驱赶弟媳,无奈之下,弟媳只得将大姑子起诉至法院。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件排除妨害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郭某与申某系姑嫂关系,2017年,申某父亲去世,申某与其弟屈某某就母亲赡养及遗产分割达成协议,约定母亲由弟弟赡养,涉案房屋归母亲所有,母亲死后归弟弟所有,后涉案房屋一直由其弟屈某某及郭某控制。2019年11月,屈某某因交通事故去世,申某随后将母亲接离涉案房屋,并以涉案房屋为其母亲的房屋为由要求弟媳郭某搬离涉案房屋,协商未果后,申某便开始以砸门、堆放垃圾等手段胁迫郭某搬离涉案房屋。2019年8月,郭某以排除妨害为由将申某诉至桃源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由郭某实际控制,对房屋形成了事实上的占有,无论该占有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该占有符合占有人行使占有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法定条件,他人不得妨害其占有。至于郭某的占有行为是否侵害了申某的母亲的权利,应由申某的母亲主张。最终,法院判决申某不得妨害郭某占有、使用涉案房屋。(融媒体记者:邱琪 通讯员: 杨红)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