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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法院:群众事情无小事 巡回法庭解难题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07-24 18:02:02
摘要:“现在开始开庭!”伴随阵阵蝉鸣,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敲响。原告是常德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被告杨某某夫妻二人拖欠物业费,且多次催缴后仍拒不支付,而将其诉至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经庭前了解,该案被告杨某某夫妻二人是一对盲人,行动极其不方便,承办法官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把巡回审判庭设在盲人夫妻家门口。经庭审查明,2016年11月4日,常德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杨某某夫妻二人...

“现在开始开庭!”伴随阵阵蝉鸣,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敲响。

原告是常德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被告杨某某夫妻二人拖欠物业费,且多次催缴后仍拒不支付,而将其诉至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经庭前了解,该案被告杨某某夫妻二人是一对盲人,行动极其不方便,承办法官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把巡回审判庭设在盲人夫妻家门口。

经庭审查明,2016年11月4日,常德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杨某某夫妻二人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约定了每年物业费的缴纳数额。而被告杨某某夫妻二人作为小区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妥善解决其家里房屋漏水的问题,便从2018年12月1日起就拖欠了物业费。虽盲人夫妻需要社会共同关爱,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某夫妻二人向常德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4919元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服务企业是对整体区域的各方面提供物业服务,而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你在物业缴纳物业费后,可以就房屋质量问题另行向房屋开发商主张权利。”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仍对着被告杨某某夫妻二人释法明理。而在庭审间隙中,承办法官也没有闲着,拉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协调缓和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经承办法官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耐心细致的调解,物业公司承诺下步工作中将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积极协调开发商出钱或联合业主共同申请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对杨某某等业主的渗水外墙采取补救方式;业主们表示今后将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

近期武陵区法院德山法庭共受理该小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14件。业主们或因部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外墙渗水得不到解决,或因感觉小区环境卫生差、安全保卫工作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规范等问题,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达对物业的不满。后经过法庭法官邀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先后二十多次深入小区以及业主家中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这14件案件中有13件物业与业主达成和解,业主补缴了物业费,做到真正案结事了。

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抓住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高效、用心、用情、依法解决好群众心头的“难事”,就是武陵区法院德山法庭为群众办的“实事”。

来源: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编辑整理: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