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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公告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1-10-11 11:54:52
摘要:为进一步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一批聘用制司法警察(劳务派遣性质)。现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共计划招聘3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太子庙法庭1名、罐头嘴法庭1名)。二、报名条件(一)报名基本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

 

为进一步充实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汉寿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一批聘用制司法警察(劳务派遣性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3名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中:男性1名,女性2名(太子庙法庭1名、罐头嘴法庭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2001年10月11日至1989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敏捷。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受聘后,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其他

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常德市范围内,在院机关工作的住宿需自理(派出到法庭的统一安排住宿),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上午8点至10月14日下午5点。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汉寿县人民法院2021年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从汉寿县法院网(http://hsxfy.chinacourt.gov.cn)法院要闻栏下载,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由其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表格现实表现情况栏提出意见并盖章,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退役军人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同底(红底)2寸照片4张以及电子版(制作准考证用)照片,到汉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320办公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汉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6-2881311

地址:常德市汉寿县沧浪街道红旗社区天平西路与S205交汇处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8日凭身份证到汉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日期和地点。2021年10月20日下午2:30开始,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2.体能测试有关内容。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往返跑10米×4、步法与立定;女子800米跑、仰卧起坐、步法与立定。

3.其他事宜。体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60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为保障报考人员人身安全,在体能测试前,由报考人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经过体能测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日期和地点。2021年10月24日进行(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地点在汉寿县人民法院。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40%。

(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汉寿县法院网(http://hsxfy.chinacourt.gov.cn)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此外,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建立聘用制司法警察备用人员库,在同等职位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五、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并增加毒检项目,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

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汉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汉寿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3个月。

八、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舞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同时,本次招聘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每月;试用期满后大专及以下2200元每月、本科2500元每月(未扣除“五险”个人部分),工作餐补、出差补助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特别提示

本次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以汉寿县法院网(http://hsxfy.chinacourt.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法院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汉寿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736-2881372、2881373(汉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来源: 汉寿法院

编辑整理: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