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法院发出该院首份诉前调确民事裁定书,为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2年1月4日,原告马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将被告张某诉至安乡法院。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迅速将该案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并委派调解员对该案展开诉前调解工作,经过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安乡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随即,立案庭员额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制作了(2022)湘0721诉前调确1号民事裁定书,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使双方的调解协议获得了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是人民法院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案号,自此,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编立“诉前调确”字案号,不再使用“民特”字案号。诉前调解成功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编立“诉前调书”字案号,不再使用“民初”字案号。
下一步,安乡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理念,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从源头减少案件增量,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邱琪 通讯员: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