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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诉调对接一小时解决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8-24 10:39:06
摘要: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采用诉调对接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周某与被告李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一小时。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经临澧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当时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李某甲由被告抚养。由于被告常年在外务工,无法照顾孩子,现原告居住在香港,有稳定收入,原告认为李某甲跟随原告生活更有利于其教育和成长,并且李某甲愿意跟随原告生活,故诉请变更抚养关系。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场,且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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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采用诉调对接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周某与被告李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一小时。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经临澧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当时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李某甲由被告抚养。由于被告常年在外务工,无法照顾孩子,现原告居住在香港,有稳定收入,原告认为李某甲跟随原告生活更有利于其教育和成长,并且李某甲愿意跟随原告生活,故诉请变更抚养关系。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场,且双方争议不大,请求法院先行调解,临澧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该案件后,当即与办案法官联系,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随即达成一致,李某甲跟随原告生活,被告支付抚养费。办案法官当即制作了调解书,案件就此了结,从立案到结案仅耗时一小时。
  法官后语:应将诉讼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种途径,而非首选方式。民众发生纠纷,可以首先通过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解决,实在无法解决,再通过诉讼的方式,这样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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