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汉寿法院】网上销售假冒产品?法院:三倍赔偿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03-13 10:28:35
摘要:网上买的品牌油烟机,到货后却发现产品做工粗糙,不像是品牌的正品,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汉寿法院受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2022年7月16日,小郭花费4088元在网络购物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一套某太油烟机套组。在该店铺与小郭的聊天记录中,该店铺自称其售卖商品系某太品牌正品,宣传页面图片均使用“某太”字眼。但小郭收到油烟机后发现产品做工粗糙,怀疑产品存在问题,遂联系某太公司确认抽油烟机真假。2022年8...

 

网上买的品牌油烟机,到货后却发现产品做工粗糙,不像是品牌的正品,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汉寿法院受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情简介

2022年7月16日,小郭花费4088元在网络购物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一套某太油烟机套组。在该店铺与小郭的聊天记录中,该店铺自称其售卖商品系某太品牌正品,宣传页面图片均使用“某太”字眼。但小郭收到油烟机后发现产品做工粗糙,怀疑产品存在问题,遂联系某太公司确认抽油烟机真假。

2022年8月16日,某太公司派出线下品牌方售后工作人员前往小郭家取证,并通过公司法务部给小郭开具了《产品鉴定书》。《产品鉴定书》确认小郭在某店铺上购买的抽油烟机套组为假冒某太公司品牌产品,后小郭通过网购平台申请退款被该店铺拒绝,遂诉至法院。



院判决

承办法官经过仔细调查并核对证据材料后,认为本案中的店铺中以“某太”等字眼对其售卖的抽油烟机进行虚假宣传,并在与小郭的聊天中自述其售卖的抽油烟机为某太品牌正品,导致小郭误以为该店铺所售抽油烟机系某太品牌正品而购买,该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撤销某店铺与小郭之间的买卖合同,该店铺返还小郭抽油烟机货款4088元,并赔偿小郭三倍损失计12264元。



法官说法

随着网购的兴起,网络售假案件也日益增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品牌商品时,可先查看商铺是否有品牌方的授权证书,并就商品价格、质量与官方旗舰店产品进行比对,在销售过程中也要注意留存如商铺对售卖商品的描述、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以便于遭受侵权时进行维权。另外,网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也应注意,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知假售假,误导消费者。一旦涉嫌售卖假货,可能会面临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法。(作者:汉寿县人民法院 覃恋淳)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