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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法院:法官倾力执结民生案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9-21 17:22:32
摘要:日前,申请执行人刘某等4人风尘仆仆来到临澧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给临澧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对临澧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感激之情。  据悉,2013年12月,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刘某丈夫俞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林某仅赔偿5万元,后刘某,女儿俞某琦、儿子俞某钢、父亲俞某金作为原告,以林某、林某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临澧法院于2014年8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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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申请执行人刘某等4人风尘仆仆来到临澧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给临澧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对临澧法院执行局法官的感激之情。
  据悉,2013年12月,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刘某丈夫俞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林某仅赔偿5万元,后刘某,女儿俞某琦、儿子俞某钢、父亲俞某金作为原告,以林某、林某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临澧法院于2014年8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8万元,判决林某赔偿10.4万元。
  因林某未主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刘某等4人向临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澧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林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在执行中未发现林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17年7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攻坚百日大会战专项活动,临澧法院执行局借此契机对一批老案进行网络查询时,发现林某于2017年1月购置了1台小汽车,执行人员立即裁定对该案采取了查封措施,并传唤林某到法院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后果。林某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错误,当即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近日,刘某来到临澧法院领取了本案的全部执行款,并送领锦旗以表达对执行法官深深地谢意。
  据了解,今年以来,临澧县法院执行局始终把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的执行放在首位,运用财产查封、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想千方百计,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倾力执结民生案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至8月,该院执行局共执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155件,案件执结率近80%,其中执行到位标的达930万元,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鄢澧舫 孙俊 李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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