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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巨额赔偿金分割引纠纷 巡回审判弥合祖孙情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3-11-06 15:56:06
摘要:因原告年迈腿脚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11月1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法官艾艳萍及团队前往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据了解,原告张某系死者张三的父亲,被告张小某系张三的儿子,原被告系爷孙关系。张三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核定张三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万余元,丧葬费4万余元。张三与前妻离婚后,张小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系未成年,双方就一次性工亡补助...

 

因原告年迈腿脚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11月1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法官艾艳萍及团队前往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

据了解,原告张某系死者张三的父亲,被告张小某系张三的儿子,原被告系爷孙关系。张三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核定张三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万余元,丧葬费4万余元。张三与前妻离婚后,张小某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系未成年,双方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已年满七十五周岁、疾病缠身、行动不便,且该案应充分考虑民情因素,维护好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案件。

当天上午,在原告家中,国徽庄严神圣,桌椅摆放整齐,随着法槌敲击的一声脆响,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

庭审中,承办法官有条不紊的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认真倾听双方陈述,以争议焦点为切入点,为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耐心细致的分析利弊,各方当事人态度明显缓和,化解矛盾出现转机。

承办法官立即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纾解心结,另一方面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打消当事人对案件不合理的期待,并提供平衡双方诉求且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与张小某共同分割工亡补偿款,其中张某分得40余万元、张小某分得50余万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郑黄镇 伍梦霞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