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黄土店法庭妥善处理了一起企业倒闭后的资产处置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重生助力。
张某在谢家铺镇有一栋自建房,因空置了较长时间,便考虑将其出租。恰逢王某想要开一家鞋厂,经人介绍,二人一拍即合,约定张某将几间房出租给王某,租期一年。王某购置了生产设备,雇佣了工人把厂子开了起来。谁料市场环境瞬息万变,很快鞋厂便因经营不善而停业,王某约定给张某的租金也因此拖欠。不仅如此,王某的鞋厂虽然停业,却没有将设备腾退,一直放在张某的房子里,张某也无法将房屋再次出租。二人就租金问题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因此张某才一纸诉状把王某告上了法院。
通过前期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并非不愿意还钱并腾房,而是希望能宽限点时间为鞋厂设备和原材料寻找好买主。如果只是简单判决偿还租金、腾退厂房,可能导致王某低价抛售设备和原材料,原被告两方的合法权益都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得知王某的苦衷后,张某态度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当即邀请谢家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充分沟通,承办法官提出分期支付方式——即由王某先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在一定期限内找到买主之后再行支付,逾期需额外支付违约金。这种方式既平复了张某的情绪,又为王某就名下机械能够充分变现留足时间,同时承办法官表明法庭在联系买家方面也会尽力给予帮助,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随着市场行情有所复苏,虽然王某最终没有在宽限期内成功转让自己的设备,但在黄土店法庭和当地政府的帮助下,王某重新找到了另一处地点将鞋厂再次开办了起来,最终偿还了之前欠下的租金。
该案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了涉企案件中,部分被告所属资产难变现情况,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促成该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使被告财产免受不必要的损失,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有效的司法保障。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刘扬
编辑:易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