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事故,致使亲人反目;被烫伤的小孩,该由谁负责?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联合佘家坪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通过“法律释明+清理疏导”成功化解一起因帮忙看管孩子而引发的陈年积怨。
2011年1月,黄某夫妇外出打工,将不满三岁的儿子委托给弟媳赵某帮忙照看,照看期间儿子周某不慎被开水烫伤,随后周某被立即送医,经诊断,前胸瘢痕增生,手术后恢复良好,住院十二天,共花费33000元,后黄某多次找赵某协商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无果,黄某愤而起诉。
为维护好双方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妥善处理案件中的复杂纠葛,承办法官陈虹主动联系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并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黄某家中走访了解相关情况。陈虹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住所地交通不便利,于是决定亲自去到该地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休,黄某认为当初把孩子委托给弟媳赵某时,赵某答应好生照看,由于赵某的疏忽才导致孩子受伤住院,赵某应对此负责。赵某则认为自己当初是出于双方家庭亲属关系答应帮忙,是情份,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很多意外事件无法避免,不应当把过错全归咎于自己。
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各自立场不同而互相指责,情绪一度失控,陈虹在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和难处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从法律、亲情、道德等角度劝导当事人双方承担其各自责任,希望双方不要因此事导致亲属关系破裂最终。
经过多轮劝导与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赵某和黄某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赵某自愿赔偿黄某12000元。就此,这场健康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涂思思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