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的作用,6月13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当事人家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
2015年左右,文某因找朱某装修房子与其认识。2018年,朱某以缺少资金周转为由向文某借款,文某将其定期存款取出后向朱某借款,朱某于同日向文某出具借条一份。打借条后,文某多次向朱某催讨借款,但至今朱某仍未偿还借款,文某不得不诉诸法律。
收案后,虽然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当事人文某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为方便原告参加庭审活动,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决定前往文某家中开展巡回审理。庭审中,法官耐心地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的开展质证、辩论、陈述意见等各项步骤。
当事人表示,通过此次家门口的庭审,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便民的温暖。
长期以来,桃源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针对老弱病残等群体,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郭小姣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