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展“冬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

来源:法周融媒      发布时间:2026-02-09 09:30:29
摘要: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响应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攻坚之“冬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针对涉民生、涉金融、涉营商环境等重点案件中存在逃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展开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本次行动在汉寿县委政法委的监督与指导下,县法院协同县公安局,共出动40余名干警,划分为综合指导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支持组、执行实施组和押解组五个工作组,分别开展执行任务。某贷款公司与梅某、覃某借款合...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响应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攻坚之“冬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针对涉民生、涉金融、涉营商环境等重点案件中存在逃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展开了一次拉网式排查。


本次行动在汉寿县委政法委的监督与指导下,县法院协同县公安局,共出动40余名干警,划分为综合指导组、后勤保障组、技术支持组、执行实施组和押解组五个工作组,分别开展执行任务。

某贷款公司与梅某、覃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梅某因水产养殖规模扩大,向某贷款公司借款149993元,覃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因养殖的水产品大面积死亡,致使借款逾期。该贷款公司将梅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梅某需分期偿还某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49767.9元。判决生效后,某贷款公司向汉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执行干警约谈双方当事人并组织和解,某贷款公司同意梅某进行分期偿还,首期偿还4500元,后续每月偿还1500元,直至全部偿还完毕,并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梅某以及担保人覃某的强制措施。

汉寿县是水产养殖大县,该案的执行过程为化解水产养殖所产生的金融风险提供了范例。

刘某某与袁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

刘某某因在事故中致残,法院判决袁某某赔偿刘某某交通事故损失费53447元。

因电话联系不上被执行人袁某某,执行干警便前往袁某某户籍所在地找到其女儿和母亲。经过明理释法、反复沟通,袁某某女儿和母亲表示愿意各出1000元,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某行动不便,执行干警随即主动将这笔款项送到了刘某某家中。

某贷款公司与蔡某、唐某、丁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蔡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某贷款公司借款36912.41元,唐某、丁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来,因蔡某无力偿还该笔借款,该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蔡某偿还某贷款公司借款36912.41元,并支付后续利息,唐某、丁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首次执行时,某贷款公司与蔡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蔡某履行了部分债务,但后期未再继续偿还。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上门查找蔡某本人下落,未能找到。经多番说理,蔡某的伯父自愿代其偿还尾款11000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据悉,此次行动期间,共执行案件130件,拘留5人,执行完毕15件,到位金额44.45万元,和解32件,和解金额304.06万元,合计到位金额348.51万元。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薛成 刘文韬 方玲

编辑:邱琪


责任编辑:刘玺东

上一篇:桃源法院:13年维权终落幕 锦旗致谢暖民心

下一篇: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