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武陵区法院开启司法网拍“询价模式” 当事人省时又省钱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06-22 10:07:22
摘要:2018年6月以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与常德市鼎城区地方税务局,探索试行了司法网络拍卖标的物评估询价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就成功完成了首次询价,为当事人节约评估费近十万余元,降低了拍卖成本,提高了拍卖效率,形成了一套“询价+网拍”便民利民的新模式。武陵区法院在长期执行工作中发现,评估拍卖过程中,评估环节存在程序复杂、评估时间长、费用高,有的甚至存在评估机构与当事人恶意串通提高评估价格等问题,法院对查...

 

2018年6月以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与常德市鼎城区地方税务局,探索试行了司法网络拍卖标的物评估询价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就成功完成了首次询价,为当事人节约评估费近十万余元,降低了拍卖成本,提高了拍卖效率,形成了一套“询价+网拍”便民利民的新模式。

武陵区法院在长期执行工作中发现,评估拍卖过程中,评估环节存在程序复杂、评估时间长、费用高,有的甚至存在评估机构与当事人恶意串通提高评估价格等问题,法院对查封财产的变现处置陷入“评估依赖症”,加之城区法院“案多人少”等因素,非常影响执行标的物的处置效率。解决“起拍价难确定”、评估“费高时长”等问题,成为解决执行难的一道关键题。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确定工作,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湖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明确了确定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的询价机制,对询价机制的适用范围、程序、时限、询价费用和工作机制作了具体要求;优化了评估财产价格的相关程序,明确由执行法院负责委托评估的委托工作,并规定对流通股票、财产价格较低或者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能够判断财产价格的,法院可以根据意见直接决定财产的价格,大大提高了确定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的效率;构建了对委托评估费分段累计的计费机制,以期更加科学合理地规范委托评估费用的计算与支付;加大了对委托评估公司的约束力度,规定了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限要求,明确了不予支付评估费用的情形;完善了拍卖标的物的尽职调查程序,分别规定了案件承办人、评估公司和委托社会机构三种调查方式适用的条件、内容和程序。

在《意见》推出后,武陵区法院确定了“询价+网拍”的工作思路,并立即完成了实践工作,6月13日,我院向鼎城区地税局发出首份询价函,鼎城地税局也如期回复了拟拍卖商品房计税价格。此次首次询价工作的成功,收到提速增效、节约成本的良好效果。

武陵区法院执行法官说:“相信再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司法网拍标的物询价机制将运行更加平稳,与之前传统评估拍卖模式相比,询价机制耗时短、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将会取得当事人、法院、买受人等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朱文红、章帅)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