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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开展“春雷行动•保护母亲河、母亲湖”宣传活动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8-10-12 12:58:34
摘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建设美丽津城,2018年10月11日上午,津市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庞延文组织十余名干警到津市市毛里湖镇开展“春雷行动•保护母亲河、母亲湖”宣传活动,并宣布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的“春雷行动”。春雷行动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津市市东南部,是湖...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建设美丽津城,2018年10月11日上午,津市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庞延文组织十余名干警到津市市毛里湖镇开展“春雷行动•保护母亲河、母亲湖”宣传活动,并宣布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的“春雷行动”。

春雷行动

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津市市东南部,是湖南省最大的溪水湖和仅次于洞庭湖的第二大天然优质淡水湖,也是该省少有的无血吸虫危害的天然湖泊。把毛里湖镇定为此次“春雷行动”的宣传首站,目的在于以此为契机向社会宣传保护自然资源,尤其是保护“母亲河”的重要性,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履行环境司法保护的相关职责。

保护母亲河

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法院干警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派发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宣讲“春雷行动”主要内容和相关诉求的解决方式,及时为市民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提高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本次活动的开展,为市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赢得了来往群众的一致好评。(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熊思敏)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