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周融媒

津市:司法所“对症下药”解纠纷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9-10-16 17:11:57
摘要:近日,津市市嘉山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嘉山街道杉堰村村民向某慌慌忙忙地赶到嘉山司法所反映:“9月20日,我与邻居皮某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导致自己的左手手臂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计花费6475元,但皮某只愿意赔偿医疗费3475元,后续治疗费用3000元拒绝赔偿,杉堰村组织双方协商也无济于事,希望嘉山司法所能出面帮忙解决问题”。接到调解申请后,嘉山司法所负责人迅速同杉堰村治调主任联系,了...

 

近日,津市市嘉山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嘉山街道杉堰村村民向某慌慌忙忙地赶到嘉山司法所反映:“9月20日,我与邻居皮某因邻里琐事发生口角,后引发肢体冲突,导致自己的左手手臂骨折。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计花费6475元,但皮某只愿意赔偿医疗费3475元,后续治疗费用3000元拒绝赔偿,杉堰村组织双方协商也无济于事,希望嘉山司法所能出面帮忙解决问题”。

接到调解申请后,嘉山司法所负责人迅速同杉堰村治调主任联系,了解事情的整个经过、分析调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掌握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嘉山司法所立即开展入户走访调查。通过询问周边村民发现:原来皮某并非不愿意承担医疗费用,而是自身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且本身患有残疾,所以,后续治疗的费用想让向某自行解决。

国庆节假日过后,10月8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皮某家中,考虑到实际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沟通协调和疏导教育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对症下药”,历经数小时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皮某儿子一次性赔偿向某后续治疗费用3000元,邻里双方握手言和,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平息。(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沈浩然、刘光景)

责任编辑:刘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