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某的父亲原来是安乡县安康乡电排的聘用人员,当时为了方便叶某某的父亲工作,向阳村给叶某某的父亲安排了大约3.8亩低洼田耕种,2000年村里已经收回此3.8亩低洼田开挖成鱼池,现在向阳村六组行政区划内邵某某在经营。叶某某1979年出生至2004年住在向阳村六组,2004年后转入安康乡北河口居委会。2020年下半年以来叶某某多次找乡村两级索取向阳村3.8亩低洼田,双方引起纠纷。
安乡县司法局北河口司法所所长左春光在做完前期的调查和调解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调沟通,经过努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向阳村村民委员会一次性补偿给叶某某7980元地力补贴;2.补偿地力补贴年限为2018年至2024年12月31日;3.补偿参照标准为3.8亩*300元/亩*7年;4.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再为此事产生纠纷。(记者:郝锦龙 通讯员:李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