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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劳务报酬起纷争 人民调解息事端

来源:法制周刊     发布时间:2017-09-14 17:07:49
摘要:9月13日下午,临澧县四新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劳务报酬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龚某是设在该镇雨台社区境内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铲车工。13日下午,龚某向该公司讨要工资被拒,双方当事人便发生争吵。龚某打电话叫来十多名亲友前来公司闹事。四新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此时,该公司大门已被龚某及其十几名亲友围堵,行人、车辆难以进出,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面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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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临澧县四新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劳务报酬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龚某是设在该镇雨台社区境内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铲车工。13日下午,龚某向该公司讨要工资被拒,双方当事人便发生争吵。龚某打电话叫来十多名亲友前来公司闹事。

四新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闻讯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此时,该公司大门已被龚某及其十几名亲友围堵,行人、车辆难以进出,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面对此场景,镇调委会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围堵人员散开,承诺依法处理好此事。然后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案情。

据调查,龚某是一名铲车工,今年6月经介绍,来到该公司开铲车,三个月实习期,实习期内工资按量计算,多劳多得。进公司不到两个月,龚某因在车间吸烟差点引起了火灾,开铲车时两次撞到了车间的钢架立柱,使其严重变形,花费了近万元维修费,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严重违反了操作规程和厂纪厂规。公司虽然多次对龚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其仍不改正。鉴于此,公司辞退了他,并将其尚未领取的26天的工资3920元作为对公司财物损害的赔偿。龚某不服,由此产生了矛盾。

镇调解人员在了解了事件来龙去脉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劳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反反复复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公司支付龚某3920元工资,龚某赔偿公司损失920元”的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一起因劳务报酬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记者:刘玺东   通讯员:徐明健 何旋)

责任编辑:刘玺东